珠江电线电缆公司巨额逃税,执法渎职还是另有隐情?

未知  2018-12-04 16:17

  ——关于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检举报告

  这是一篇来自广东的涉及民营企业非良性竞争诉讼而引发的巨额逃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履职作为问题的检举报告。

  首先,第一份材料是举报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向佛山市国家税务稽查局(后转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递交的举报诉求:

  举报单位:珠江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

  实名举报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公司在2011年至2015年间,对外经营额达25.7亿元,但其实际开票金额仅为4130.688739万元,该单位存在严重的逃税问题 ;

  具体事实论证理由:

  举报单位与被举报单位在2015年间发生了非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诉讼期间被举报单位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交了2008年至2015年销售合同,并提供了2011年至2015年的销售发票,该证据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确认证据真实有效。根据该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据材料显示,该单位在2011年至2015年间,对外签订的合同金额高达25.7亿元,实际开票金额仅为4130.688739万元。

  举报单位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等相关法条的规定,该单位存在严重的逃税嫌疑,可能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举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被举报单位违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线索,请税务机关予以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单位。

  以上,是举报人诉求的第一份材料的内容,附被举报单位2011年至2015年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统计表及对应的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电子文档)包括:被举报单位营业执照;举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举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函。

  举报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递交材料之后到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位于佛山市石湾镇街道华远西路45号的办公地点,于2016年12月23日,市局稽查局通过电话0757—82963899通知举报人递交电子文档无法读取,故举报人又于2016年12月26日将电子文档通过U盘的方式重新递交一份到市局稽查局,市局稽查局口头告知,举报案件将移送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处理(以下简称南海局)。

  随后,举报人多次与市局稽查局电话联系,仅得到案件尚在审查中的回复,无法查询案件的具体进展。

  对于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方式及工作效率不解,举报人于2016年12月9日递交的材料,于12月23日才被通知材料打不开,根据国家对于行政人员办公管理的规定,在接到举报材料后应在24小时内立案调查,对于举报人的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应该立刻引起重视,但是,佛山市税务稽查局(特别是南海局)在面对如此巨额逃税举报,却表现的如此“泰然处之”,并在事隔举报人举报时间14天后,才通知举报人,材料无法读取……随后,并告知无法查询案件的具体进展。

  让我们继续关注事件的发展:2017年6月2日,举报人再一次以书面形式 ,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发出《请求告知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检举报告》,市局稽查局于2017年6月16日电话回复案件尚在查处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结前不得向举报人透漏相关案件情况。

  ——就此,举报人的举报即被搁置,涉及巨额逃税举报近两年没有了下文。

  为此,举报人又向市局稽查局提出诉求,市局稽查局以及南海局在处理举报人举报广东珠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涉案逃税金额25.7亿元人民币一案中,市局稽查局和南海局是否存在所谓有关领导打招呼,插手、过问未经办案件的处理;相关人员有无收受贿赂,涉嫌犯罪的情况;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为被举报单位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方便的拖延查处行为?

  笔者看到这里与举报人的怀疑产生共鸣,相信公众们也会有同感;佛山市稽查局对于举报单位递交的被举报人巨额逃税材料拖延懈怠、不作为行政执法行为令人发指……

  国家法律规定,对于举报人要实施严密的保护措施,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在这起事件中,巨额税款无从查起,逃税单位与行政渎职人员,用实际行动亵渎了法律,亵渎了自己的职责——违背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素养“秉公执法、机要保密”原则,违背了党中央规定的,“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原则,在这起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相关执法人员的违规操作发人深醒——

  随后,举报人寄希望于更高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并递交了相应的举报材料,相信在社会主义民主专政的旗帜下,依法治国、依法监督的社会主义法制制约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举报人的诉求会得到合理合法的论证和回应;也希望与此事件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对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害群之马能够及时的惩处;对于涉及巨额逃税、用不正当手段获利、贿赂腐蚀行政公职人员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应予以严惩,早日查证、绳之以法,给举报人一个合理的回复,给公众一个交代。

  11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曝光,严厉问责……

  对于佛山市南海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举报人的举报未能及时督办立案侦查的行为,是否可以视为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将举报信息泄漏的行为?给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你们相关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否已经违背了党章党纪?

  作为媒体监督的公众平台,将充分发挥舆情监督和导向作用,会一直关注本事件的发展,并作后续的跟踪报道,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肃清党内害群之马,保持党的纯洁性,不负众望、不负人民嘱托;同时能够看到本事件得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解决,还原事件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

  附国务院日前报道一篇:2018年11月2日《对督察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曝光严厉问责》。

  11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曝光,严厉问责。

  当天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情况汇报。此前2天,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排名从78位跃升至46位,一次性提高32位,首次进入世界前50。世行称,中国在过去一年实施的改革数量居东亚太平洋地区之首,相关领域改革“令人惊叹地快速且有效”。

  经过近几年持续努力,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但这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也说明改善营商环境还有很大空间,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和企业群众切身感受不懈努力。

  “既要肯定取得的成绩,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大激发活力,鼓舞市场信心。”

  国务院督查组汇报中说,今年7—9月,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开展了第五次大督查,派出39个督查组,覆盖全国各地区和国务院主要部门。这次督查创新方式、成效明显,明察暗访结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对发现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协调、制度不健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曝光,严厉问责。

  “做好督查重在整改,各部门要认真梳理督查结果,对号入座,首先要自查自办。”

  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督查中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该出台的政策尽快出台,该健全的制度抓紧完善。对各地在促进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好做法,要给予表扬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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